各学院(部)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发展工作,优化教师成长支持体系,服务教师专业化发展需求,构建常态化、系统化的校院两级教师发展培养体系,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教师发展分中心(以下简称“分中心”)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围绕学校重点工作,着力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、教学能力、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,推动教师队伍专业化、复合型发展,构建多元支持、分类指导、协同推进的教师发展体系,为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智力支撑。
二、建设范围与条件
1.支持学校二级学院(部)建设教师发展分中心。
2.建设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,制定分中心建设方案,要求建设目标明确、方案科学可行、组织管理保障有力,建设成效可评估。
3.建立健全分中心组织体系,分中心主任(院部负责人)总体负责分中心的申报认定、建设运行等工作开展;分中心秘书负责沟通联络、材料整理、组织协调和具体执行等工作;根据分中心所开展业务的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团队,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。
4.分中心建设应取得本单位有力支持(如团队组建、培训场地规划等),团队成员在教学、科研、学科竞赛等业务上有突出业绩,具备指导教师开展培训的能力,团队成员需为本单位教职工。
5.分中心已初步整合相关培训资源,可以自主开展教师培养、教学科研业务交流等活动,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、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、建设特色教学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成效。
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。
三、建设内容与要求
各单位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明确中心主要职责、组织体系设置、建设任务目标、人员组成、场地安排、经费保障及实施举措等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1.开展教学与科研交流活动。分中心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学或科研研讨会、教学沙龙、教学工作坊或科研方法分享等活动,可围绕教学内容更新、教学方法改革、科研选题凝练、教学科研融合创新、境内外研修成果交流等主题,深入推进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同步提升,促进经验交流与专业素养提高。
2.开展公开示范课或教学与科研创新讲堂。分中心每年须在校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开展不少于2次公开示范课,每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不少于1次“教学与科研创新讲堂”活动,拓展教师视野,提升教学科研能力。
3.开展教学与学科竞赛活动。分中心积极组织开展院级教学与学科竞赛活动,涵盖课堂教学比赛、课程思政设计比赛、青年教师讲课竞赛、教师科研成果展示等内容,支持并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,实现以赛促教、以赛促研、赛教融合。
4.开展教学与科研咨询服务。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下,分中心面向学院教师提供覆盖教学设计、课堂管理、课程建设、科研选题、项目申报交流、成果凝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,满足教师个性化和多元化的专业发展需求。
5.加强示范引领和经验推广。结合分中心实际,联合其他分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发展活动,形成教学名师、科研骨干、优秀教学团队的典型成果,推动优秀教学与科研经验向校内其他单位共享与辐射,提升学校整体教学科研质量与水平。
四、建设运行与支持措施
1.各学院(部)应高度重视分中心建设,将分中心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,切实为服务教师发展提供机制保障。分中心要围绕本单位新任教师、骨干教师、优秀教师分别开展教学基本能力培养、学科教学与科研能力培养、教育创新与学术研究能力提升,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校教师发展相关活动,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共同构建校院两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。
2.各学院(部)加强分中心日常管理与建设,及时总结建设成效,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年度建设报告,年度建设成效将作为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3.分中心建设成效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指标体系。绩效突出的分中心,学校通过培训经费或项目立项的方式给予支持,主要用于以分中心开展工作产生的专家费、培训费等。经费核销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统筹管理,分中心基于实际开展的工作,采取“申报-审批”形式使用,鼓励各学院(部)给予配套经费支持。
五、申报认定流程
1.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学院(部)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认定申请,认真撰写《河南工程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申请书》(附件2,纸质版1份,相关佐证材料附后),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7日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(综合楼917室),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gcxyjsfz@haue.edu.cn。
2.学校组织专家对拟建分中心进行考察论证,确定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建议名单,按程序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后,正式发布建设名单并进行建设支持。
联系人:武老师 联系电话:0371-62508979